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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谁是玻璃幕墙的下一个受害者

    • 更新时间:2012-8-8 21:08:24  文章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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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前些天笔者刚撰文批评广州太古汇27楼玻璃坠落后遭遇政府监管部门“踢皮球”、玻璃幕墙安全现状堪忧,上海6日就发生了一女子被从天而降的玻璃割破鼻子,可能导致毁容的惨剧。

      消息传出,公众对玻璃幕墙安全性的担忧自然进一步加剧,倒是广州市建委、市房管局等对玻璃幕墙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部门表现可谓淡定。从7月24日太古汇发生玻璃坠落一事至今已有半个月时间,不但玻璃坠落原因没查清、没向社会公布,连太古汇玻璃幕墙该由哪个部门监管也没搞清,至于向市民承诺做好玻璃幕墙的保养及监管什么的,则更是奢望。

      或许有必要再提醒一下监管部门,玻璃幕墙的隐患到底有多严重,以下罗列的只是自2007年以来广州市玻璃坠落导致人员受伤的不完全报道:

      2007年9月2日,天河区龙苑大厦一玻璃坠落,致一男子左手臂肌腱被割断;2009年4月9日,中山大道一玻璃坠落,致一名仅7个月大的男婴额头3处明显撕裂伤,缝13针;2010年3月1日,中山五路五月花商业广场一玻璃爆裂,划伤一阿婆;2010年7月29日,天河科技园一写字楼一玻璃坠落,致一女子全身15处受伤;2010年8月31日,珠江新城一扇铝合金窗坠落,致一女子脑出血、颈椎骨折等多处内伤……

      应该说,从广州玻璃幕墙的密布程度、从近年屡屡发生玻璃坠落事故的现实来看,追问谁是玻璃幕墙坠落的下一个受害者并非危言耸听,但让人不解的是,面对这些血淋淋的事实,监管部门却一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其一表现在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至今没有厘清。国家建设部2006年底颁布了《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厅2007年也出台了《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二者均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实施监督管理,但这具体应落实到广州市哪个部门,却一直无人认领。市建委2010年8月间曾就此问题打报告向市领导反映要明确责任,惜乎不见下文。这不,上个月太古汇掉玻璃,建委就推给房管局,房管局又推给建委。

      其二是玻璃幕墙建档工作从未展开。《细则》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进行既有建筑幕墙基本情况普查,建立档案;省人大代表林小红2007年时也提议建立玻璃幕墙的“户口”档案管理制度,惜乎普查、建档工作始终未见行动。若政府部门连全市玻璃幕墙的使用及保养情况的一手资料都没有掌握,谈何管理?

      其三是玻璃幕墙的检测鉴定市场十分混乱。《细则》规定,幕墙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应对幕墙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此后每五年应检查一次;建筑幕墙工程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原则上每十年进行一次安全性鉴定。但有专家表示,从事幕墙检测鉴定的有设计单位,有施工单位,有科研机构,也有皮包公司,有些鉴定单位根本没有任何资质。

      可以说,正是政府监管部门管理上的混乱和不作为,纵容了玻璃幕墙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定时炸弹”,眼下,必须督促监管部门厘清责任,开展工作,尽最大努力避免广州出现下一个被玻璃砸中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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